日前,農業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、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六部委下發關于印發《
一、嚴格生產經營許可。各級農業、工商、質監、工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,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的資質審查,嚴把農資市場主體準入關口。切實加強行政許可事后監督檢查,重點檢查行政相對人遵守法律和履行義務等情況。組織全面清查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資格,依法查處超范圍生產經營行為,依法清理不具備資質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,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單位。對需要審定、登記、審批的農資產品,要嚴格執行有關條件、程序和標準,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。要強化信息發布制度,及時公告審批、撤銷、注銷、吊銷等有關信息。?
二、強化生產企業監管。各地各部門要突出源頭治理,加強對農資生產企業的監管,強化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意識。建立健全日常巡查、監督檢查、飛行檢查等制度,重點檢查生產企業的生產資質、生產許可、原輔料使用、生產記錄和銷售臺賬等內容,依法嚴肅查處在生產過程中違法添加使用違禁物品、生產假冒偽劣產品、無證生產或擅自受托生產等違法行為。要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,建立規范的生產經營檔案,不斷完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。
三、深化農資市場整頓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農資經營門店的日常巡查,重點整頓規范農資批發市場、專業市場、集散地、運銷大戶和鄉村流動商販。進一步加大農資廣告的監管力度,重點查處種子、農藥、肥料、獸藥、飼料和農機具等農資商品的虛假廣告,防止虛假廣告誤導農民。加強對電視、網絡、交易展銷會等方式經營農資的行為的監管,依法查處不具備農資經營資格的物流企業變相經營農資的行為。繼續抓好毒鼠強防范和清繳工作,克服麻痹大意思想,防止毒鼠強危害反彈。
四、開展質量監督抽查。各地要根據農業生產實際,有計劃地開展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。要對群眾反映強烈、問題突出的區域、市場、產品和企業進行重點監測,提高監督抽查的針對性。要健全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、反饋和共享機制,及時發布農資消費警示信息,提高農資質量預警能力。要實現質量抽檢與依法查處的有效銜接,對抽檢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立案查處,追溯制假售假源頭;發現產品流入市場的,要查清產品去向,依法采取責令停止銷售等措施,嚴防假劣農資流入農業生產領域。要進一步落實重點監控制度,對監督抽查發現的假劣農資生產經營單位重點跟蹤監管。
五、狠抓假劣案件查處。要做好案件線索的排查梳理工作,完善社會監督網絡,深度拓展案源渠道,落實保障激勵措施。要集中力量,主動出擊,按照“五不放過”原則,嚴厲打擊制售假劣、侵權、非法添加等違法犯罪行為。要切實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,對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,配合做好鑒定檢測工作,堅決杜絕“有案不移、以罰代刑”等行為。對制假售假涉及面廣、數額巨大、危害嚴重、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,要采取聯合掛牌督辦、集中辦案、聯合查案等形式,限期查辦,查必徹底。要繼續加大制售假劣農資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,起到查處一起、震懾一片、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。
六、推進放心農資下鄉。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和完善優惠政策,加強指導服務,推動農資連鎖經營健康快速發展,構建現代農資經營服務網絡,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,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。要因地制宜,完善標準,分類指導,有序推進農資示范店培育工作。要切實落實農資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,強化經營者的責任意識、守法意識。要扎實推進信用體系建設,開展農資經營企業信用評價,探索完善農資生產經營單位的分類、分級監管模式。充分發揮12316、12315、12365等服務熱線作用,提高回應社會關切、滿足群眾訴求的能力。
七、全面開展專項行動。各地各部門要繼續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各項行動,有針對性地解決農資生產、經營環節的突出問題。農業部門組織開展種子“打假護權”行動,重點組織開展生產基地專項整治、基層經營主體綜合治理、優良企業主推品種的品種權保護等工作,嚴厲打擊品種假冒侵權等違法行為。繼續開展“農藥市場監管與法制建設年”活動,強化監督抽查,穩步提升農藥產品質量。公安部門繼續深入開展“打四黑除四害”行動,依法嚴厲打擊農資領域制售假劣種子、農藥、化肥犯罪和添加違禁物質犯罪,積極發動群眾舉報,狠抓大要案偵辦,統一指揮,集中收網。工商部門組織開展紅盾護農行動,突出重點,集中整治問題多、易反復、風險隱患較多的經營場所和品種,保持嚴管重打高壓態勢,不斷提升農資市場監管效能。質檢部門繼續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利劍行動,嚴查坑農害農違法案件,推動農資區域整治工作。
八、落實監管工作責任。各部門要在當地黨委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,把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,充分發揮職能作用,采取有力措施,確保工作任務、措施、責任等落到實處。要進一步強化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,層層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,對不履職、不作為、亂作為等行為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,嚴厲打擊地方及部門保護主義。要以檢查履行監管職責到位情況為重點,通過專項督導、日常督查等多種方式,積極開展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考核評價。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斗爭部際協調小組將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督導。
九、提升農資監管能力。各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將農資打假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,保證農資打假工作順利開展。加強農資打假執法體系建設,改善執法條件和執法手段,加強執法人員培訓,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。大力推進農資監管信息化建設,加快建設集信息采集、信用評價、動態監管、快速反應于一體的農資監管信息系統,實現農資產品信息可查詢、流向可追蹤、質量可控制。
十、完善打假協調機制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流與溝通,齊抓共管,協同作戰,形成合力,提升整體監管效能。要進一步完善農資打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,健全部門協調機制、合作打假機制、聯合推動機制等,充分發揮整體聯動優勢,切實加強區域間和部門間的案情通報和案件移送工作。要健全區域聯查、跨區協查等案件辦理機制和大要案查處激勵機制,對涉及面廣、情況復雜的重大案件,要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,全面封堵,保證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有效查處。要健全信息通報制度,通過簡報、會議、政務網絡等多種形式實現農資打假信息共享。
十一、創新宣傳服務方式。要在農資購買使用
(農業部網站)